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基金投資:5個隱形成本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資料,可將基金的隱形成本分為5個類別,如下所示:

1.基金經理費(Management Fee每日從淨值內扣

「經理費」這筆費用是供基金公司投資、營運與管理之用,按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給付。

基金公司會根據公開說明書所定的一定比率收取管理基金的報酬,並且自動從每日淨值(NAV)中扣除。

影響基金經理費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基金的類型。一般來說,經理費的收取以貨幣型基金最低,債券型基金居次,再來才是股票型基金。


2.銀行保管費(Custodian Fee每日從淨值內扣

「保管費」是付給負責保管、處分基金資產的保管機構(通常為銀行)的費用,是從基金資產中自動扣除,投資人不須另外支付。境內基金、境外基金的收費率約為0.1.3%


3.其他費用 每日從淨值內扣

其他費用包括行政費用(Administration Fee)、維護費用(Maintenance Fee)、註冊單位服務費(Service Fee),基金公司每年會自淨資產價值中扣除平均不超過一定比例的維護費用或行政費用,每日計算,且按月自基金資產中扣除,其中可能包括:

(1)運用基金所產生的經紀商佣金、交易手續費等直接成本及必要費用;
(2)基金應支付的一切稅捐;
(3)召開受益人會議所產生的費用;
(4)基金為行使股東會的表決權,得委託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代理行使表決權,所產生的代理投票費;
(5)基金清算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分銷費(Distribution Fee用每日從淨值內扣

常見於境外基金中,該項費用有時又稱為12B-1費用,是以美國證期會的法條號碼命名,該項條款允許基金行銷的費用轉嫁至基金當中,支付方式以年費平均分攤於基金的交易日中,反映到基金淨值的報價上。

在盧森堡、美國及愛爾蘭這些較常見註冊國家的B股或C股基金,均有可能收取行銷費用,各基金公司之細節規定或有不同,以公開說明書為準。目前投信公司所發行的境內基金並無此項費用。


5.績效費(Performance Fee從淨值中內扣

部分境外共同基金訂有績效費的規定,一旦基金的績效表現突出,當每單位基金資產淨值在該投資經理人執行投資期間內的漲幅,超過同一期間內相關績效指標的漲幅時,投資人願意依照契約約定的方式與比例,撥出部分獲利與資產管理者共享。

這筆績效費將在投資經理人委任期間內,分別就該基金的各績效期間逐日計算並累計,任何應付的績效費用,將於基金經理人委任期終止時全額付清。

績效費的收取標準,依照各基金公司的規定而有不同。同一股份類別的每單位基金資產淨值也許會有不同,同一基金內不同股份類別的績效費應分別計算,因此,績效費金額也會不同。

此外,任何績效費用的計算,都必須經過基金保管暨受託機構的確認。至於境內基金,公募基金依法不得收取績效費;私募基金,則得收取績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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